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副高級職稱評定條件

副高級職稱評定條件

副高級職稱的評選標準如下:

壹.教育要求:

1.參加評選的人員應具有博士學位和中級職稱,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2.參加選拔的人員均為碩士研究生畢業,具有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參加選拔的人員均為具有中級職稱的大學畢業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二、報考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認真履行職責。

三、參加評選的人員在專業崗位上取得顯著成績,具有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高級工程師資格要求具備以下條件:

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程師資格,可報考高級工程師。

博士學位,2年以上工程師資格。可以報考高級工程師。

通過職稱計算機能力考試取得相應證書(程序員級別及以上可免試計算機等級資格考試,對應相關省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部分省份未作強制性規定)。

通過職稱外語考試取得相應證書(壹般需要通過A-level考試。根據各省規定,有的省只要求B級,有的省沒有強制規定)。

準備材料和文件提交評委會審核(或參加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師範院校考試)。

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後,由企業頒發高級工程師聘書。

  • 上一篇:福建龍巖武平入室盜竊2016 5月13。
  • 下一篇:高速收費站查超載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