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內容
1.考核內容。復試對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進行綜合考察和評價,既考察其學術知識,也關註其能力、素質和潛力。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每位考生面試時間壹般不少於20分鐘,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具體考核內容詳見各招生學院(中心、實驗室)網站公布的復試細則。
2.復試結果。復試各方面綜合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各方面考試成績的權重由學院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復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3.參加同等學力的考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選修兩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需要參加考試。加試成績低於60分(不含60分)的,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4.政治理論考試。管理類專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準入原則
1.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政審(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未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