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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可以做弟弟的監護人嗎?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了,壹個成年的姐姐可以做監護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人的,由下列有監護人資格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的。

第二十九條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遺囑指定監護人。

第三十條監護人可以由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依法協議確定。協議約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第三十壹條第壹款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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