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土地征收的範圍和面積。Xi安國際港務區新竹街道高寨村集體土地約720畝,具體征地面積和範圍以實測為準。
二、征地目的。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項目需要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依法征收Xi安國際港務區高寨村交通用地重點建設項目集體土地。
第三,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次征地範圍內每畝征收77142元。青苗、種植專業人員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本次征地涉及的青苗、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Xi市灞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國際港務區項目征地實施方案的通知》(巴政發[2009]121號)執行;鄉鎮企業拆遷補償費根據評估結果支付。如本項目征地實施符合本級批準的征地補償標準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