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標準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並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每日減少收入賠償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造成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工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職業危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