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警方暫時還沒有就此事得出最終結論,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因為同學的辱罵才讓女生產生了自殺的念頭,但是校園暴力並不僅僅意味著身體上的毆打,雖然身體上的毆打是最直觀的,但是言語上的侮辱對心靈的打擊是巨大的。很多情況下,因為受害者無法忍受校園暴力,所以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從現有的證據可以看出,自殺是壹種主觀行為。雖然女生跳樓前可能會被同學侮辱,但我們不能把自殺的原因都歸結於這個原因,只能說有影響。
而且之前,被害人母親得知女兒在學校被同學虐待,被害人母親也主動和老師商量換座位,但老師拒絕了換座位的要求。雖然高三女生自殺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同學的虐待肯定也是主要成分。高三的學生面臨著高考的壓力,他們非常緊張。如果這個時候有外界因素不斷打擊她,那咱們。
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心理原因是壹個復雜的方面,法律上是沒有辦法依靠心理方面來定罪的。這是受害者母親知道的,所以會說不需要賠償。她只希望得到侮辱女兒的人的道歉,讓她從道德層面懲罰侮辱女兒的人。雖然只是因為被虐,但是跳樓好像也不是那麽真實。因為會顯得女生心理很脆弱,沒罵兩句就會跳樓,但是沒有什麽是突然的,很多東西是積累的,不是壹朝壹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