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二款規定:隔離期間,應當為被隔離者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者工作單位不停止支付工作報酬。看來法律對我們還是很體貼的。
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妳被隔離的時候,可以在酒店有飯吃,而且會很及時,待遇很好,但是法律並沒有說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所以現在很多地方都是被隔離者自己報銷,這也是符合法律的。
2020年3月27日6時起,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港澳臺,含過境旅客)全部實現核酸檢測全覆蓋,醫學觀察隔離14天,食宿費用自理。
對保障港澳正常生產生活的特定人員和承擔港澳急需物資運輸的跨境司機、乘務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但全部進行核酸檢測,嚴格加強全程健康管理,確保閉環運行。
廣東將密切關註境外疫情發展,進壹步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的溝通合作,繼續加強粵港澳疫情聯防聯控,實施全程衛生監測管理,全面編織境外疫情輸入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