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教育,3歲起至博士畢業,每月教育費用1000元,夫妻雙方或壹方各50%,1000元可分攤或壹方免稅;
2、學歷或職業資格,提高學歷或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發生的費用,學歷教育期間每年4800元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每年3600元的,免征個稅;
3、大病醫療,個人負擔的大病醫療費用超過15000元的,每年6億元免稅,但應提供醫療證明和個人費用的原件或復印件;
4.首套房利息,首套房利息支出,每月限額不超過1,000元,免稅,最長不超過20年,前提是提供借款合同和還款憑證;
5.住房租金,在工作城市的租房費用(無自住),每月800元人口> 1.5萬元人口> 1萬元和< 1萬元等。,都是免稅的(各地免稅額度不同)。
6.贍養老人,父母60歲以上,每月贍養費2000元,子女可分攤,免稅。《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供養壹個或多個被扶養人的扶養費,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可與兄弟姐妹分享每月2000元的扣除金額,每人每月分享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
7.旅行津貼。出差補貼不超過200元,餐費不超過200元。不包括在“工資和獎金”中的收入免稅。
法律依據:《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