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
批準依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審批程序:1,受理2,審核3,審批4,發放。
成立條件:
1.從業人員資格:城鎮無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有經營能力的人員。
2.經營範圍: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餐飲業、服務業、修理業以及國家法律、政策允許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的其他行業和項目。
3.註冊需出具的證明文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能力的身份證明和信息證明。
所需信息:
1.個體工商戶預先核準登記表(工商所核準名稱);
2.個體工商戶工商登記申請表(有從業人員的,填寫從業人員登記表);
3.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相關證明;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市常住(暫住)人口的計劃生育證明;
(3)照片3張(壹寸);
4.經營場地證明(租賃物業須提交租賃合同和出租人的產權證明;自有房產須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改變使用功能的需提交規劃國土部門意見);
5、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審批的項目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有關部門的意見);
6.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審批時限:
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決定。
收費標準和依據:
20元(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第414號)。)
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後30天內辦理稅務登記和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40元(北京)、***80元。
組織機構代碼證:80元。
參考資料:
政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