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強化網絡新聞內容的法律。美國、英國、法國等國將現有法律延伸到互聯網的管理。比如英國的《淫穢出版物法》和《公共秩序法》,法國的《民法》和《商法》都是根據互聯網的特點進行修改的。而德國則是第壹個在1997頒布專門針對互聯網內容管理的《信息與通信服務監管法》的國家。
三是對網絡傳播的不良信息和有害信息進行強制審查和監控。比如2013,德國聯邦法院命令谷歌從自動搜索中刪除“誹謗性”搜索結果。在英國,網絡信息的內容被詳細分類,實行嚴格的分類和信息過濾。
四是重視推動行業自律。比如英國1996成立的“網絡觀察基金會”,承擔了大部分網絡管理工作。加拿大的非政府組織制定了壹些自律道德規範,對網絡進行自我管理。德國五大網絡運營商與政府簽署自律條款,根據聯邦法警提供的信息刪除或屏蔽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