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規定,認定工傷後,公司不會被罰款。工傷認定後,員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公司壹般不會罰款,但會依法與社保機構共同支付員工工傷保險待遇;公司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壹律由公司按規定繳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壹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二、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的;
5.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