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收費:指政府及相關權力部門必須繳納的費用(簡稱費)。包括:1。工程排汙費:指施工現場按規定繳納的工程排汙費。2.工程定額計量費:指按規定支付給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的定額計量費。3.社保費和養老保險費: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指企業按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4.住房公積金: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5.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指企業根據《建築法》的規定,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工人繳納的意外傷害保險費。6.勞動保險和財產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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