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介紹
法律的本意不是指法律。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社會行為規範及其相應規範性文件的總稱。法律作為壹種特殊的社會規範,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然而,人們對法的概念的理解並不總是壹致的。
廣義的法律是指國家根據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誌制定或認可的,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為規範的總和。狹義的法律是指具體的法律規範,包括憲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判例、習慣法以及其他成文和不成文法。
第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壹種概括的、普遍的、嚴格的行為準則。
法律首先指的是壹種行為準則,所以標準化是它的首要特征。規範化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模式、標準、風格和方向。同時,法律也是壹般的。它是從大量實際具體的行為中高度抽象出來的行為模式。它的對象是普通人,反復應用。
法律也是普遍的,即法律規定的行為準則依法適用於所有公民,除法律之外沒有特殊要求,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壹旦觸犯法律,他們將受到相應的懲罰,並得到教育和提高。
2.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準則。
這是法律淵源的壹個重要特征。所謂國家制定和承認,指的是法律產生的兩種方式。成文法由國家制定,習慣法通常得到國家的承認。
3.法律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準則。
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同於其他社會規範。它們是壹種由國家確認或承認和保障的關系,這是法律的壹個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