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成年兒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畢竟父母已經盡到了撫養孩子的義務。只要孩子年滿18歲,就不再強制父母為孩子繳費。除非孩子有殘疾或者其他疾病,不能自理,不能獨立生活。那麽,作為監護人,父母仍然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子女贍養父母幾乎是無條件的,也沒有因為女兒出嫁就不用承擔贍養責任的說法。
其實所謂的彩禮錢問題,說到底就是贍養父母的問題。養兒防老,女兒和兒子壹樣,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是出嫁的女兒才是潑出去的水,女兒出嫁就沒了。即使女兒結婚了,她還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她要贍養父母。
送她回家時,楊偉果斷拒絕贍養,因為她認為婆婆為小姑操勞生病,應該得到小姑的贍養和照顧。但是顧傑說,父母應該得到他們兒子和兒媳的支持。
如何看待惡霸咬人?這在農村是壹種過時的刻板印象。兒子繼承遺產,贍養老人,女兒不繼承遺產,不贍養父母。從法律上講,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沒有兒子和女兒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