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期有法律規定嗎?

工程竣工結算審核期有法律規定嗎?

根據財政部、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時限進行檢查(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審核時間小於654.38+0和500萬元。

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2500萬元至2000萬元。

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32000萬元至5000萬元。

超過4.5億元的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內。

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工程竣工總結應在最終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核確認後15天內匯總,並在送發包人後30天內完成。

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結算資料後,未在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和資料提出意見的,視為認可。

  • 上一篇:個人之間的委托炒股合同是否有效。
  • 下一篇:工作單位的驗收單怎麽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