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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什麽時候上班?

法律分析:停職期滿就應該上班。受傷工人什麽時候上班和鑒定結論下來沒下來沒關系。工傷職工停止帶薪工作時(停工留薪期和工傷治療期間),應當復工。不復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停發工資福利,書面通知妳限期復工。逾期不復工,可按曠工處理。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以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息證明為準。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由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以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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