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該單位壹名員工劉在工作中突發疾病,臉色蒼白倒在工作臺上。單位及時將劉送往醫院搶救,醫院診斷為腦出血。所幸搶救及時,劉脫離了生命危險,但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家人認為最近工作太忙,劉經常加班,導致身體疲憊,誘發腦出血。他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後,確認不能認定或認定為工傷。
法律援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只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存在壹些不合理之處。死亡可以算作工傷,所以有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甚至成為植物人。後果和死亡差不多,對家人的傷害也壹樣甚至更嚴重。這是壹個長期的痛苦,所以應該修改。
但在法律修改前,工作中突發疾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但也不是絕對的。比如,如果公司能配合證明員工的病是工作引起的,或者說是造成的。也可以按工傷處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