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隱私權的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自然人住所不受打擾。
2.自然人的生活安寧受法律保護。
3.自然人和法人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4.禁止通過開拆他人信件侵犯自然人或者法人的通信秘密。
5.通常意義上的個人信息是指壹個自然人應該具備的,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其具體數據所反映的內容。
6、僅針對個別保護的壹些具體情況,如刑法中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民法中關於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的相關規定。
7.公民個人信息權不能等同於隱私權。按照個人理解,公民個人信息權大於公民隱私權的範圍。
法律依據:
民法
第1032條
自然人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