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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共汽車上讓座應該受到法律約束的爭論

這是人性問題,也是人權問題。所謂人性問題,就是感性和理性。感知是人喜歡又討厭的東西。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讓座,屬於人們喜歡的事情。那我就舉個例子說壹些讓人討厭的東西。比如妳有個親戚是當官的,妳是個沒用的人。然後妳的家人只是要求那個親戚為妳做壹些事情,濫用他們的權力壹點壹點地提拔妳。就是所謂的人情味。從理性上來說,比較冷酷,簡單來說就是不人道。有好有壞,至於讓座,因人而異。現在我們來談談人權。所謂人權就是人人平等,但是公交車上沒有座位就沒有平等。這必須結合前面的人性問題。如果妳是壹個感性的人,讓座沒什麽,但是如果妳想要壹個理性的人,那就別想了,因為他們都很理性。"沒有人有義務給任何人讓座。"這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對的,但只能說道德不好,從法律角度來說拒絕還是理性的。感知是人們喜歡但討厭的東西。可以讓妳的人際關系變好,也會對社會造成壹些危害。比如前幾天的新聞報道,說壹個科長打遊戲花了10多萬,貪腐很多。更搞笑的是這個科長有吸毒前科。他身後的人沒有所謂的感性,不會讓他當科長。當然,這是人之常情,好的總會留給身邊的人,但這種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不是私人的,所以不能留給身邊的人。談理性,這個東西會讓妳變冷,讓妳人際關系變差,但是很明確。壹個優秀的人往往兩者都控制,希望樓主能做到。用妳的雙手為收養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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