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名以上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承擔公司的籌建工作。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126條
股票發行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壹股份享有同等權利。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
第178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