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包括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原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不再另行說明。確需出具相關資料的,只需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即可。
2.公司名義借款的,法人更換不影響還款,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由法人承擔,而是由公司承擔,法人只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轉讓,但是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沒有把原股東的債務告訴新股東,規定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公司法人轉讓前,要查清債務清償情況,有協議分割原股東債務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