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牌照;
4.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個人車主攜帶身份證;
6、事故車輛證明材料;
7、單位車輛在《機動車註銷登記申請表》和報廢汽車證明上加蓋公章,個人車輛所有人簽名。
公司的車輛有報廢期限嗎?
公司車輛有報廢年限。達到規定時間後,會強制報廢。公司名下車輛使用年限為報廢。如果是小型或微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8年,公司車輛的使用年限與個人車輛的使用年限相等。報廢汽車是指達到壹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因素損壞嚴重或技術狀況不佳,無法修復,且燃料消耗量超過行業標準值50%,根據政府部門要求強制報廢的汽車。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強制報廢,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
(壹)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使用年限;
(二)經修理調整後,仍不符合在用車輛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在用機動車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的;
(四)檢驗期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