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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核不合格降薪合理嗎?

法律分析:公司為了調整員工結構,通常會安排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作為指標。如果考核指標不達標,員工可能要接受降薪。但是,法律雖然允許公司設定考核指標,但是對於考核指標會降低到什麽程度卻沒有明確規定,這直接影響到員工的直接利益。實際上,在實踐中,公司已經安排了壹次評估。在考核的情況下,員工月度績效考核連續幾個月(視公司制度而定)不達標,符合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的條件,那麽可以依法降級其薪酬。所以,如果妳不確定公司降薪是否合法,那就以上述做法為參考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勞動合同修改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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