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公告公司清算公示

如何公告公司清算公示

法律分析:公告的具體事項:壹、公告名稱。公司解散清算後,在報紙上公告的名稱為“註銷公告”或“清算公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二)》第十壹條的要求,公告的報紙為公司註冊地在全國或省級有影響的報紙。第三,公布報紙的位置要求。公告的報紙位置沒有具體要求。壹般有兩個位置:公告欄或者報縫。第四,公告的具體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幹問題的規定(二)第十壹條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當依照《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五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和清算事宜書面通知所有已知的債權人,並根據公司規模和經營地域範圍在公司註冊地有影響的全國性或者省級報紙上公告。清算組未依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支持。

  • 上一篇:法律和醫學哪個更難學?
  • 下一篇: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聯席會議將由什麽牽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