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方案就是大家熟悉的勞動仲裁!如果勞動者與公司就欠薪數額發生爭議,或者勞動者有其他請求權,如經濟補償金、加班費、提成、年休假工資等。,勞動監察不壹定能解決,所以他只能訴諸勞動仲裁!勞動仲裁還有壹個好處就是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工人的工資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所以選擇勞動監察還是勞動仲裁,要看勞動者的具體情況。
勞動監察主要負責勞動保障規章制度、是否訂立勞動合同、是否達到最低勞動工資標準以及用人單位是否支付勞動報酬等。與用人單位相比,拖欠工資的情況通過勞動仲裁可能更有效、更直接。我見過幾起工資糾紛,都是直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