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印章的作用
1.公章:公章是法人權利的象征,是法律效力最大的印章。加蓋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2.財務印章:壹般用於財務核算、銀行結算等。
3.公司印章:用於公司決議和銀行事務。
4.發票章:對外購買和開具發票時,需要使用發票章,只有在發票或發票領用簿上加蓋發票章才有效。
5.合同章:合同用於對外簽訂合同。如果在合同上加蓋了合同專用章,公司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印章的使用範圍?
1、公章:以公司名義出具的合同、介紹信、公文、信函、證書等。
2.財務印章:銀行憑證、支票蓋章、匯票、取款單、財務交易等。
3.公司印章:註冊公司、公司決議、公司銀行開戶等。
4.發票印章: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通常需要在發票印章和抵扣聯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5.合同蓋章:簽署合同。但在公司業務初期,如果沒有刻制合同章,也可以直接在合同上加蓋公章。
溫馨提示:公司印章需妥善保管。如果遺失,需要補辦,並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補辦印章時需要攜帶公安機關的報案回執和登報聲明,提出補辦印章的申請備案。去公安局備案,然後去指定的刻章地點補辦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