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營業執照到期後沒有及時換發,將面臨罰款;
2.營業執照期滿後六個月內,可以向當地工商局申請變更營業期限;
3.有效期滿後仍開展經營活動的,屬於無證經營,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元罰款;
4.如果公司不再經營,進入清算程序,就不會有法律後果。
公司營業執照到期或不換發的法律責任;
1,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按時申請續期的公司,將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2.影響公司信用:壹旦被列入異常名單,公司信用記錄受損,影響以後的經營活動;
3.限制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4.罰款或行政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可能面臨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5.吊銷營業執照:長期不履行換證手續,最終可能導致吊銷營業執照;
6.公司財產清算: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後,需要進入清算程序,處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
綜上所述,公司營業執照到期不換發將面臨罰款,但可以在半年內申請變更營業期限。到期後繼續經營的,屬於無證經營,將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但如果公司不再經營,進入清算程序,則不會產生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