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央八項規定的婚禮標準是:
(1)壹般婚宴人數不超過200人。雙方在同壹城市共同舉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
(二)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婚禮舉行前10個工作日向本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或者本單位報告,說明辦理事項、邀請人數和範圍,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
(3)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紀律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和貴重禮品,應當予以收繳。
2.法律依據:《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規定》第壹條。
有必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去,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和群眾座談,多和幹部談心,多討論討論,多解剖典型案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避免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橫幅,不安排人員送行,不鋪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第二,妳們有沒有無證辦婚宴,屬於正式夫妻?
1,婚宴不算正式情侶。只有領了結婚證的,才會屬於合法夫妻;
2.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的法律文件。結婚證原件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3.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是:雙方自願,無配偶,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三代以內非旁系血親,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