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獲取履行職責時應具備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辭退、降職、開除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和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和領導工作的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而不是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8、誠實、公正、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