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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崗位工資不發怎麽投訴?

1.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由該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3.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受理或者仲裁不公,也可以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什麽是公益性崗位?

公益性崗位的設立是壹項惠民的好政策。按照這壹制度設計的初衷,公益性崗位應當優先面向貧困人口、就業困難人員、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有就業願望但未就業的殘疾人、零就業家庭等特殊群體,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以體現社會保障的作用。[1]

當公益性崗位淪為“吃空餉”或變相“吃空餉”的崗位,壹項項惠民的好政策就會大打折扣。本應得到幫助的就業困難人員失去了被幫助的機會,難以盡快脫貧穩定就業。都說很多地方困難群體數量龐大,公益性崗位往往壹位難求,可見公益性崗位對他們有多重要。二是會浪費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無論從哪裏來,公益性崗位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資源,不能被人侵吞。要知道,就業是最大的民生。[1]

綜上所述,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通過電話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要求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妳額外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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