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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法人章、財務章丟了怎麽辦?

1.去工商局辦理印章丟失手續,憑工商局出具的證明去公安局;

2、到公安局辦理換章手續,包括遺失手續、換章和重刻手續;

3.原印章將在報紙上作廢。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備案,並辦理註銷手續;

5.銀行、稅務機關、企業及相關經營單位的印章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 *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法人成立時產生,法人終止時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和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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