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獨居老人把自己的財產送給了水果攤主。上海壹88歲老人將自己價值300萬的財產送給了壹個沒有血緣關系的水果攤主。據悉,老人與水果攤主相識10年,水果攤主照顧老人3年。精神病老人的兒子去世,也是水果攤老板和老人的後事。老人住院的時候也是水果攤老板。照顧醫院裏的老人。在早前的壹次采訪中,老人表示,等自己老了,會讓水果攤主為自己去死。
二是家屬知道後表示懷疑。最近老人的親戚知道後,他們表示懷疑。其認為,報道中關於老人未被照顧的說法不符合事實,但據了解,老人兒子去世時,其家人並未出現,老人住院時,也並非由其所謂的親屬照顧。老人的姐姐在采訪中也說了?我三年沒被打擾過?是不是也意味著老人沒人照顧?但其家屬也表示,主要是因為老人患有癡呆癥,所以質疑公證的有效性。
第三,公證處對親屬提出的公證效力問題進行了回應,公證處相關工作人員也進行了回應。因為是無血緣關系的贈與關系,公證員也是經過多次調查,在老人絕對清醒的情況下多次確認,保證了公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