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壓試驗水壓是管道的工作壓力,試驗壓力不應小於0.80 MPa。管道工作壓力小於0.8 MPa時,水壓試驗壓力應為0.8 MPa,不得用氣壓試驗代替水壓試驗。
2.管道灌滿水後,應檢查未回填的外露連接點(包括管道與管道附件的連接部位),如發現滲漏應消除。
3.管道水壓試驗長度不應大於1000m,中間帶附件的管段長度不應大於500m m,系統內不同材質的管道應分別進行試驗。
4.檢查壓力試驗段末端的牢固性和可靠性。試壓時,嚴禁配套設施松動、倒塌,閥門不得用作密封板。
5.加壓采用帶計量裝置的機械設備,精度不低於1.5(最大允許誤差不超過65438+最大刻度的0.5%),量程為1.3 ~ 1.5倍試驗壓力,刻度盤直徑不小於150mm。
擴展數據:
所有壓力管道在安裝或驗收前均應進行壓力試驗,根據管道的用途和工作環境,可采用水或空氣作為試驗介質。《地暖規範》中涉及的水壓試驗,借鑒了《建築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2002)的相關規定。
《地暖規程》和《驗收規範》中關於水壓試驗的規定在程序上截然相反:《地暖規程》要求管道沖洗後進行水壓試驗;但是,驗收規範要求在管道沖洗前進行水壓試驗。
《地暖規範》中的水壓試驗,旨在檢查暖氣管道、集水器與暖氣管道、分水器的連接處是否有滲漏,以此來判斷地暖工程的施工質量。
氣壓試驗用的地暖系統不屬於鋼制壓力容器的範圍。工作壓力壹般小於0.8 MPa,加熱管多為塑料管或復合管。目前缺乏地暖管道氣壓試驗的壓力數據和檢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