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遵守車道指引線的處罰如下: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處警告3分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導向車道的路口,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的扣分,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和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停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拖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牽引方法不當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什麽是違法行為?
1,醉酒駕駛機動車;
2.將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3.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4、挪用、轉借機動車行駛證或者駕駛證的;
5、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無效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