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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協議的有效性。

法律分析:代購房協議,即借款人名下購房協議和名義所有人名下購房協議,是指實際出資人經名義所有人同意,以名義所有人名義購房的協議,約定房屋所有權仍由實際出資人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代購房屋的行為違反了國家限購限貸政策,代購協議可能被法院認定無效。目前,多數法院對代表購買方的協議效力持否定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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