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轉移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分割、轉讓,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並依法辦理轉移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屬於非法轉讓。
擴展數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項目轉讓時,應當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房地產轉讓條件。
需要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這是出讓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出讓合同成立,才允許出讓;
投資開發要按照出讓合同進行,完成壹定開發規模後才允許出讓。
這裏分為兩種情況:
壹是住房建設,住房建設項目實際投入資金額應占開發總投資的25%以上;
二是土地屬於成片開發的,要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才能出讓。以上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房地產項目才能轉讓。這壹規定的目的是嚴格限制土地投機,牟取暴利,以保證開發建設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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