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護被監護人的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護被監護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的民事活動,在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糾紛時,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3.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對被監護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