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壹生中的大事,古今中外都很重要。高齡不婚的人現在很常見,對我們現在來說是很普遍的現象,但在古代這是犯罪。
在古代,經濟發展完全靠人口,戰爭也需要大量人口,所以國家強迫人們結婚。但在古代,沒有法定結婚年齡。他們到了適婚年齡。在古代,女性可以在15到17之間結婚。男人也差不多。
在宋朝,如果壹個女人15歲還不結婚,她的家人會受到懲罰,家人會坐牢,可見當時不結婚是多麽可怕。
西晉的時候,女方到了17歲,父母還沒有把她嫁出去,那些地方官就會幫他們找對象,強迫他們結婚。在唐代,當地剩女的數量是評價官員的重要標準。官員要想升官,必須解決當地剩女問題。
漢惠帝統治時期,為了鼓勵人們生育,政府頒布了壹項規定,15到30歲的女子如果不嫁,要交600元。按照當時的價格,如果換成食物,那就是壹個成年人壹年吃的量。所以,想做剩女,還是要付出很高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