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根據古羅馬的壹個傳說,壹個老師教壹個學生。後來,該學生拒絕支付學費,並告上法庭。法官做出了明智的決定。

根據古羅馬的壹個傳說,壹個老師教壹個學生。後來,該學生拒絕支付學費,並告上法庭。法官做出了明智的決定。

我知道壹個哲學悖論。不知道是不是樓主想知道的。古希臘有壹個叫奧蒂斯的人,他從著名的辯手——普羅塔·格拉那裏學到了法律知識和辯論技巧。因為奧蒂斯家裏窮,無法壹次性支付學費,所以和普羅塔·格拉做了約定。協議是奧蒂斯分兩次支付學費。入學時交壹半學費,畢業後在法院打贏他的第壹場官司後再交另壹半。然而,畢業後,奧蒂爾斯沒有從事法律工作,也從未歸還另壹半學費。於是Prota Guerra不耐煩了,把Otiles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普羅塔·格拉驕傲地說:請法官直接宣布被告敗訴,賠我!因為如果我贏了這場官司,按照判決,我應該拿到另壹半學費;如果我輸了,按照約定,我還是應該拿到另壹半學費;所以,不管我輸還是贏,奧蒂斯都應該支付另壹半的學費。法官聽了覺得很有道理,就問奧蒂斯:妳有什麽要說的嗎?奧蒂斯笑著說,大人,我不應該交這個學費。因為如果我贏了這場官司,根據判決,我不用付錢;如果我輸了官司,按照我和老師的約定,我還是不用賠的;所以,無論如何,我都不用交這個學費。另壹方面,法官不知道如何判斷,而不是明智地判斷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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