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是世界上第壹部完整的奴隸制成文法。它系統地收集和整理了從羅馬時期到查士丁尼時期的所有法律和法律著作,卷帙浩繁,內容豐富。標誌著羅馬法本身已經發展到了壹個極其發達和完備的階段,對以後歐洲各國法理學和法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此外,該法典的內容和立法技術遠比其他奴隸制法律更加詳細。它所界定的概念和原則具有措辭嚴謹、準確、結論明確的特點,尤其是它提出的重要原則,如“私法”範圍內的自由人形式上的平等、契約以當事人同意為生效的主要條件、財產的無限私有制等,為後來的法律奠定了基礎。
古羅馬對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貢獻之壹是其完備的法律體系,包括民法(僅適用於羅馬公民)、自然法(適用於所有人)和國家關系法(用於調整羅馬人與其他民族的關系)。從二世紀到六世紀,羅馬法經歷了壹個不斷補充和完善的過程,於公元534年在東羅馬帝國國王查士丁尼的主持下編纂頒布,後被稱為《民法大全》。這部法典對西方文明的影響被認為僅次於《聖經》,其基本思想和原則已經融入西方國家乃至世界各國的法律。讀者可以從這裏的壹些摘錄中體會到羅馬法的博大精深,如對證據的肯定、正義、思想自由和契約精神;當然,其中壹些法律法規也表現出歷史局限性,比如對女性的歧視和對奴隸制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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