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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和羅馬的法治觀念有什麽不同?

法家思想:立法權屬於皇帝。以“王子與庶人同罪”為範本,對於妳父親來說,即使是他的兒子也是大臣和兒子,即使是王子也不得違反妳父親制定的法律。這也是對“君為臣,父為子”思想的壹種論證。

古希臘雅典的民主思想:立法權屬於公民,但不重視人權。如果公民喜歡妳,妳就是英雄;如果公民不喜歡妳,妳就是罪犯,不管妳對希臘有沒有貢獻,不管妳的言論和思想有沒有進步。例如,蘇格拉底被定罪是因為他關於上帝的言論激起了希臘公民的憤怒。

擴展數據:

古羅馬:我們是羅馬帝國還是羅馬共和國,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凱撒推翻了元老院的權力,還是元老院的權力暗殺了凱撒。

西方中世紀:在自己的封地裏,主就是王,主的話就是法律。如果主的話有矛盾,請以主最近的發言為準,主有最終的解釋。只有其他追名逐利者的威脅,以及加冕權杖的教會,當然與追名逐利者無異,才能讓追名逐利者停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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