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壹年。大家都熟悉年的概念,就是用刀把肉割掉,極其殘忍。年號壹般用於反叛國家或造反的罪人。比如太平天國傳奇人物石達開,就是因為反叛國家而死的。
顧名思義,剝皮的懲罰就是皮肉分離。朱元璋用這種方法懲治貪官汙吏,以達到皇族安定、天下太平的目的。
車裂也叫肢解。把犯人的四肢和頭部綁在飛奔的馬上,讓犯人分崩離析。商鞅就是這樣被懲罰的。
棍棒刑不是那種隨便用棍子打死的,而是用木樁從壹個人的口中或肛門中插入整根棍子,最後讓犯人痛苦地死去。
腰斬就是從腰部把犯人壹分為二,但是被腰斬的人不會馬上死,要受很多苦才會死。秦國宰相李斯也曾受過這樣的折磨。
枷刑是將犯人的雙手固定,用竹板做成的書皮包裹在犯人的腹部或胸部,由劊子手將書皮收縮來懲罰犯人。這種懲罰不留痕跡,但極其痛苦。
發牢騷就是砍掉犯人的腳或者挖出膝蓋骨。孫斌的跛足就是這種懲罰。他雖然不會死,但會被折磨壹輩子。
烙印就是把犯人綁在燙帖上,使其皮膚大面積燒傷,痛苦而死。
斬首就是斬首。理論上,人是感覺不到痛苦的,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痛苦。
最後壹個是騎木驢,這是對女性的特殊懲罰。
古代的酷刑可謂令人發指。妳怎麽想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