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禁止,自然繼承股份,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有限公司股東死亡後,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權,可以憑死亡證明、公證的繼承文件或者法律文書申請變更。
公司股東死亡後如何繼承股權;
1.公司章程對股權繼承沒有特別規定的,原股東的法定繼承人自其死亡之日起,有權繼承其股權。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沒有遺囑和遺贈協議的,按比例確定第壹繼承人繼承。
2.壹般情況下,股權作為遺產的壹部分,應當按比例繼承,但實踐中,很多繼承人通過協商、公證等方式獲得壹部分遺產的情況比較普遍。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某股東死亡,股權可以作為遺產處理,由繼承人取得股權,需要辦理變更手續。繼承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公司,由公司將死者股份過戶給繼承人,代理人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如果公司不允許股權繼承,已故股東的繼承人將不得不轉讓股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