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的返還請求權適用於無權占有人,我們來分析壹下案例。
1,手表被B偷了,小偷無法取得所有權。
2,小偷是給C買的,小偷沒有處分權,因為贓物不是善意取得的,所以即使C是善意以合理的價格買的,也不能取得所有權。
3、C滅失,此時所有人和占有人都沒有處分該物,所以是遺失物,而D撿到的不是無主物,所以不適用先占權,所以D也是無權占有人。
4、D無權占有和處分,也就是說無權處分。同樣,善意取得也不適用,E不能取得所有權。
5.由於D拾得的遺失物屬於占有,原則上不適用善意取得。但是,既然A知道或者應當知道E占有其物,2年內不行使原物的請求權,E自屆滿之日起取得所有權。
由於案件發生在1年內,A有權要求返還E,而E並非從有資質的經營者處購買或拍賣取得,因此A不需要賠償,E只能要求D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