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要求考生確認信息無誤並簽字)和準考證;
2.身份證;
3.崗位要求學歷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往屆畢業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帶有二維碼和照片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報名表》;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需出具學校的證明);
4.在職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證明簽字時間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
5.留學歸國人員,在港澳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公告和職位表中規定的材料,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明材料(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
6.報考職位要求在黨員(含預備黨員),需提供黨組織出具的證明(報名截止前取得);
7.4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項目人員和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且戶籍或入伍地為海南省的退役士兵,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招聘崗位要求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須在報名截止前通過。尚未頒發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以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書為證據;
9.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