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知情權是指股東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可以起訴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中涉及的原始憑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幹問題的規定(四)》第七條股東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或者公司章程提起訴訟,要求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資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公司有證據證明前款規定的原告起訴時不具備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其合法權益在持股期間受到損害,並依法請求查閱或者復制持股期間公司特定文件、資料的除外。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七條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五條* *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財務會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