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原股東大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股東蓋章)
主要內容:(1)轉讓的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款優先權的行使、受讓方及其他股東;(二)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
4.股權轉讓協議。(轉讓雙方簽字,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人蓋章)
主要內容:(1)協議雙方名稱;(二)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三)轉讓股權的交割日;(四)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方式。(五)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和有效方式;(6)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澄清的。
5.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的,還應當提交新壹屆股東大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作出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股東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