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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總價合同審計能減少工作量嗎?

法律分析:包幹合同審計是固定的,工作量不能減少。固定總價合同,工程量和價格風險歸建設單位。當然,量價利潤屬於施工單位,不能減。風險和收益是相對的,合同要公平。這是合同的精神。其中,審計是國家授權或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特殊方法,對被審計單位財務、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和合法性進行驗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法律法規有效性驗證:2024年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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