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和諧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是,保護動物並不意味著可以剝奪人的基本權利,更不意味著可以不遵守自然規律。
草案不被大家接受的根本原因是保護動物的含義不明確,寵物(伴侶動物)的定義不明確,不尊重中國的傳統飲食習慣,很明顯帶有個人感情色彩。
保護妳身邊的動物不被虐待有以下重要意義:
1,吃肉不等於虐待,正常屠宰不等於宰殺,貓狗不等於寵物或伴侶動物(以觀賞或陪伴為目的飼養的動物);
2.直到今天,所有動物對人類的貢獻都是不可忽視的。它們自古以來就被稱為“人類的朋友”;
3.虐待本身就是壹種原則,不符合社會提倡的“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原則;
4.吃伴侶動物與城市養狗協議和作為伴侶動物的定義相沖突。
在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征求意見過程中,不少市民對“動物福利”提出質疑。對此,法律專家經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壹部《反虐待法》,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改為《反虐待法》。反虐待動物法是中國正在起草的壹部法律。“殘忍”是指用殘忍的手段使動物遭受痛苦。法律專家建議稿已基本完成。
法律依據
反虐待動物法案
第二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民族和風俗習慣,決定禁止屠宰、食用和出售犬貓的區域。國家禁止遺棄狗、貓等寵物。國家逐步建立犬、貓等寵物的定點飼養、定點銷售和身份登記制度,防止犬、貓等寵物被虐待或者遺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