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法典》對善意分享的責任有哪些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相關規定,在乘客因善意拼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如果是機動車的責任,駕駛員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減輕。如果是司機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是不能減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二百壹十七條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便車者損害,賠償責任屬於機動車壹方的,減輕賠償責任,但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二、善意的認定有哪些註意事項?
1,目的。就目的而言,申請人有自己的目的,乘客也有自己的目的。壹般來說,兩者的目的是不同的。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出於相同目的共享壹輛車的情況廣泛存在,例如壹起旅行和執行相同的業務。目的相同不影響善意共享的成立。
2.成本方面。誠信拼車是免費的,但並不是所有的免費乘坐都屬於誠信拼車,比如免費乘坐迎客的專車,比如接送學生的專車。